省商务厅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加强餐饮 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 浏览:317 发布时间:2017/6/15 17:40:35江 苏 省 商 务 厅 文 件
苏商服〔2017〕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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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加强餐饮
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省餐饮行业协会、省烹饪协会:
近年来,我省餐饮业发展迅速,经营网店遍布全省城乡,正餐、快餐、火锅、烧烤、外卖、商业综合体餐饮、农家乐餐饮等业态丰富多彩,对促进消费、方便生活、吸纳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风险也随之积累。尤其是我省餐饮企业面广量大,且集中分布在居民社区、商贸街区、旅游景区,以及车站、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的周边地区,一旦发生燃气泄漏爆燃事故,将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近期,省安委会下发《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安〔2016〕31 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商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督促餐饮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燃气安全全流程管理。请相关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燃气安全知识普及,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合力提升我省餐饮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
2017 年 1 月 10 日
江苏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7 年 1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