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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苏烹〔2023〕25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0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餐荣誉申报评选活动通知

 

各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商会、相关单位、团餐委员单位、团餐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团餐行业管理,提升团餐企业管理水平,弘扬劳动精神和劳模精神,鼓励和表彰团餐企业,为机关、院校后勤和企业食堂提供坚实保障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团餐企业及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团餐企业”等荣誉表彰申报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0日—12月10日

二、年度荣誉表彰设置

1.团餐企业:

①2023年度江苏省优秀团餐企业

②2023年度江苏五星好食堂

③2023年度江苏团餐服务品牌企业(限20名)

④2023年度江苏团餐食品安全先进单位(限20名)

 

2.民族餐饮:

①2023年度江苏省民族餐优秀企业

②2023年度江苏民族餐示范餐厅(限10名)

3.餐饮业供应商:

①2023年度江苏省团餐优秀供应商

4.个人:

①2023年度江苏省团餐优秀企业家

②2023年度江苏团餐行业先进个人

三、申报范围

江苏省烹饪协会团餐会员单位、团餐企业、餐饮业供应商及个人。

四、申报要求

1、团餐企业、餐饮业供应商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填报申报参评表,要求真实可信。

2、要认真阅读申报条件及要求,准确填写申报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申报资料复印件。

3、申报条件及要求见附件一。

五、评选程序

1、我们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荣誉表彰材料进行查证、评审,必须符合基本条件才可以参评。

2、申报参评“2023年度江苏团餐服务品牌企业”“2023年度江苏团餐食品安全先进单位“2023年度江苏民族餐示范餐厅”的团餐企业管理的食堂,我们还将采取线上、线下、天眼查网站查询和现场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查证、评审。

六、备注说明

1、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优秀团餐企业”、“2023年度江苏省团餐优秀供应商”、“2023年度江苏省民族餐优秀企业”荣誉证书的会员单位,不收取费用(必须是已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每个会员单位只免其中一项费用。

2、申报其他荣誉的团餐企业、餐饮业供应商及个人,需收取评审和牌匾制作工本费。详情电询。

3、以上荣誉将在年度工作会议上表彰颁奖,所有参评企业,均须到现场参加会议。

4、对于还未入会的团餐企业,可以先申请入会,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荣誉表彰。

5、本次申报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烹饪协会团餐专业委员会。

6、联系人:

团餐专业委员会主席            王金陵:13851514336         

团餐专业委员会副主席          张志青:13584537178         

团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张映铭:13905164949

团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夏明成:17798911777

团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戴贤华:13770582928

团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袁  峰:13451850911

民族餐管理指导办公室主任      秦小平:17751766621

办公室联系人                 朱昱霏:18951785779

电子邮箱                      972385478@qq.com

 

江 苏 省 烹 饪 协 会

江苏省烹饪协会团餐专业委员会

二 〇 二 三 年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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