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政府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促进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
1.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配置充足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2.加强宣传培训教育。餐饮服务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有关的宣传与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能力,引导灌输从业人员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落实防控措施,配合防控工作。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宣传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知识,引导顾客配合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状况登记,记录每日体温,外出情况等信息。员工上岗期间须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如无特殊情况,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境未满28天的人员,不得上岗,并及时向社区报告,按规定进行落实健康管理要求。
2.落实从业人员自身防护。所有从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穿工作服,特殊岗位加强防护,直接接触生鲜进口冷链食品餐饮业从业人员应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储备适量防护物资。确保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充足。
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管理。
1.做好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对食品加工处理区、就餐区、收银台、人行通道、电梯间、更衣室、宿舍等区域应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2.确保经营场所环境通风。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要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3.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对垃圾进行规范分类,及时收集并清运。餐厨垃圾处置应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废弃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应设置专用垃圾桶进行集中回收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未经消毒不得随意丢弃。每日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四、加强采购、加工过程管理。
1.保证食品原料可追溯来源。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原料可追溯来源。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要查验进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等。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销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
2.确保食品加工安全。食品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餐具清洗消毒应符合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所有进口冷链食品接触用具应随时进行清洗、消毒。减少生食、半生食菜肴供应。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存放;火锅、自助海鲜等应提醒顾客充分加热煮熟,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3.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4.加强物流车辆、设施消毒。收货区及送货车辆每天营业前和结束后应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可根据使用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如有售卖进口冷链食品的,应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
五、加强顾客服务日常防控管理。
1.加强进出营业场所人员防控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做好顾客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提醒消费者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2.合理控制人流密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大量聚集,提倡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餐桌摆放应保持安全距离。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应保持一定距离。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3.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对于合餐顾客,应提供“公筷公勺”服务。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积极推广分餐制。
4.倡导光盘行动,制止浪费。通过在用餐区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宣传海报或提示牌,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适量点菜、按需取餐。
5.做好外卖管理。鼓励顾客选择打包、配送式用餐服务。消费者自取或外送的餐食,餐饮服务单位应密封式盛放,按照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防疫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尽量采用无接触式配送。
六、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1.从业人员异常情况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一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通报相关人员。
2.顾客异常情况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发现顾客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禁止其进入餐厅,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并告知其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现消费者出示非绿色“健康码”或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禁止其进入餐厅,及时上报所在社区。
江苏省烹饪协会
2021年7月23日